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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出版、文博系列专业高级职称

  档案系列高级职称论文发表的要求  

学术技术条件

1、申报副研究馆员,担任现职以来,撰写并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档案专业著作、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有全国统一书号,经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档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3万字。同时提交1篇在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非增刊类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在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非增刊类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2000字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申报副研究馆员,具备以下研究成果中的1项,可以视为学术论文1篇。每人最多不能超过2篇,不能在其他评审条件重复使用。

(1)承担本系统、本单位档案工作调研任务,撰写并发表调研报告1篇,能够全面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措施和意见,字数不少于5000字。

(2)根据省级档案工作相关会议安排,在会议中交流档案工作经验做法的交流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字。

(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我省的实施意见,作为主要负责人起草制定了本系统、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或办法,并经主管单位批准组织实施。

(4)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行业特色,编写了具备较高推广价值的、有山西省内部资料出版准印证的档案工作宣传材料、宣传版面和图片,并在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档案宣传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5)作为主要负责人起草制定了本部门、本单位的的业务规范和标准1项,并经主管单位批准组织实施。

3、申报研究馆员,担任现职以来,撰写并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档案专业著作、论文,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全国统一书号的档案专业著作1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5万字以上),并在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省级以上非增刊类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1篇。

(2)在公开发行、有正式刊号的省级以上非增刊类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1篇。

4、发表著作、论文要求按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规定执行,且申报时提供的学术著作和学术刊物,都要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进行检索、验证。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著作、刊物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检索并在检索页上盖章。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著作和论文不得在评审条件规定量化业绩内计算,只能作为参考条件。


  出版系列高级职称论文发表的要求  

学术技术条件

1、申报评审副编审者,任现职期间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国家级学术论文1篇(含)以上;或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含)以上;或在正规出版社出版专业论著一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在5万字以上,同时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

2、申报评审编审者,任现职期间须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国家级学术论文2篇(含)以上;或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含)以上,其中国家级论文至少1篇;或在正规出版社出版专业论著一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在10万字以上,同时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国家级论文。

国家级论文系指,在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或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或国家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提交的论文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公章。


  文博系列高级职称论文发表的要求  

学术技术条件

1、晋升副研究馆员,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过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规专业出版社出版文博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8万字。同时提交1篇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

(2)在省级本专业学术期刊、综合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3篇;或在国家级本专业学术期刊、综合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和省级本专业学术期刊、综合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

(3)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专业论文3篇,或国家级学术会议交流专业论文2篇。同时提交1篇在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

2、晋升研究馆员,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过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正规专业出版社出版文博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0万字。同时提交1篇在国家级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2)在省级及以上本专业学术期刊、综合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其中国家级本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2篇;或在国家级本专业学术期刊、综合性报刊理论版上公开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

(3)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2篇。同时提交1篇在国家级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本专业论文。

论文均是任现职期间独立或合作排名第一,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每篇3000字以上)。国家级论文系指,在国家一级学会(协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本科院校或科研院所主办的学报或国家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国家综合大报理论版面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或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收录源期刊上发表的专业学术论文。著作是指具有全国统一书号、经正规专业出版社出版的有一定学术水平,适应同级或低一级专业技术人员学习、参考使用的本专业学术著作。

申报所提交的论文或著作,均须附在知网、万方、维普数据库网站检索、验证的下载网页,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印章。

来源:山西人社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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